朋友借錢不還該怎麼辦?用這招可以讓這筆錢「自己長利息」

親友間互相借錢本來很常見,但一旦對方遲遲不還,往往讓人陷入兩難,有什麼方式能保障自己的權利?

1. 定期催告,使對方進入「遲延責任」狀態
如果借款時沒有約定還款期限,債權人必須主動催告債務人還款,例如透過存證信函通知。一旦催告後對方仍不履行,就會構成「給付遲延」,依法需負擔遲延責任,包含支付法定遲延利息(年利率5%)。從這時開始,這筆債權就開始「自動生利息」。

2. 提起法律程序,取得強制力
即使對方已經要負擔遲延利息,但債權人本身仍無法「自己強迫對方還錢」。這時可以透過法院程序,例如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返還借款之訴。一旦法院認定借貸關係成立,將會判決債務人應返還借款、支付遲延利息,並負擔裁判費,取得「執行名義」。

3. 聲請強制執行,把錢拿回來
當債務人即使敗訴仍拒不還款,債權人可以持確定判決或支付命令,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透過查封、扣押或拍賣債務人財產,運用國家公權力實現債權。

也提醒各位民眾記得要保存證據,即使是朋友之間借錢,也務必保留借據、轉帳紀錄、對話紀錄等資料,否則進入訴訟時,將可能面臨舉證困難的風險,若您有相關問題,歡迎與我們律所聯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