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10年不行使,遺產特留分將消失!注意扣減權時效
父母雖可透過遺囑分配財產,但若偏頗特定子女,其他繼承人可主張「特留分」保障最低繼承權。不過,行使「扣減權」須注意時效,逾期即失效。
1. 特留分的意義
法律保障法定繼承人享有最低繼承份額,避免遺囑分配過於不公。
2. 特留分比例(民法第1223條)
- 配偶、子女、父母:應繼分的 1/2
- 兄弟姊妹、祖父母:應繼分的 1/3
3. 特留分受侵害的救濟
若遺囑或生前贈與侵害特留分,繼承人可依民法第1225條
行使 「扣減權」 ,請求返還超額部分。
4. 扣減權的性質與效果
扣減權屬「形成權」,須主動行使,目的在調整分配,使各繼承人回復法定特留分狀態,而非使遺囑無效。
5. 時效限制(逾期消滅)
- 自知悉受侵害起 2年內未行使,即消滅
- 自繼承開始起 10年 內未行使,亦不得再主張
實務提醒
曾有案例因繼承人隱瞞被繼承人死亡事實,致他繼承人逾10年無法主張特留分,最終喪失權益。繼承與遺囑涉及複雜法律問題,建議及早尋求專業諮詢,保障自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