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離婚的財產問題

夫妻本是同林鳥,當感情生變、婚姻走不下去,許多人最終還是得面對法律問題。近期有知名藝人因為財務爭議鬧上檯面,雙方各說各話,也讓外界關注:如果離婚,到底會遇到哪些法律問題?

簡單來說,主要有三種:

1. 侵害配偶權,可以求償
如果婚姻中有一方外遇,侵害了另一方的配偶權益,無過失的一方可以依法向另一半和小三(或小王)請求精神慰撫金,也就是俗稱的「侵害配偶權賠償」。

2. 財產怎麼分?看「剩餘財產分配」
離婚時,夫妻要結算婚姻期間累積的財產(不含繼承、贈與或慰撫金),扣除負債後,剩下的財產如果雙方有差距,原則上可以要求「一人一半」。
舉例來說,如果一方婚後買房、付房貸、扛家用,負擔比較重,離婚時就可能因為貢獻較多,在財產分配上主張拿回多一點。

3. 小孩的扶養費,還是要付
離婚後,爸媽對小孩的扶養責任不會消失。沒有和孩子同住的一方,還是需要負擔子女的扶養費,直到他們成年為止。

感情走不下去,該面對的法律問題還是得處理。如果你在婚姻中有財務或法律的困擾,歡迎來所諮詢,釐清自己權益、安心面對下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