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麼是婚生否認之訴

當丈夫失去意識,妻子卻生了孩子,法律上還算是他的嗎?

 

最近看到一則真實案例:一名男子因車禍成了植物人,長期住在療養院。然而,在他臥病期間,妻子竟接連生下三個孩子,家人直到多年後才知道這件事,於是代替O先生提起「否認子女訴訟」,最終法院判決O先生勝訴,確認孩子與他沒有親子關係。

 

為什麼會有「婚生否認之訴」?

 

根據法律,如果孩子是在婚姻關係中出生,會先被「推定」為丈夫的親生子女。這項規定是為了維持家庭關係的穩定。但如果事實上孩子並非丈夫親生,相關人士就可以依法提起「否認子女訴訟」,透過DNA鑑定等證據,推翻這項法律推定,讓親子關係回歸真實的血緣事實。

 

這類訴訟通常發生在夫妻感情出現問題、準備離婚,或者一方因重病、失去生育能力,孩子的身分將直接影響到『扶養責任、監護權或財產繼承』等重大權益時。為了避免法律上的親子關係與事實不符,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(例如繼承人)可以在發現孩子非親生後的兩年內,向法院提出否認之訴。

 

簡單來說:

婚姻中生下的孩子,法律會先推定為丈夫的子女。但如果丈夫在生理上或事實狀態下不可能成為孩子的生父(例如長期昏迷),家人可以透過訴訟與科學鑑定,否認這個法律推定,讓親子關係回歸真實血緣。

若有類似困擾,建議儘早諮詢律師,為自己與家人爭取合理的法律保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