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務所常常接到諮詢:「這樣算是跟騷嗎?」、「我該怎麼保護自己?」
事實上,跟蹤騷擾的樣態比想像中更多元,而法律已明確規範,也賦予被害人具體的救濟途徑。
哪些行為可能構成跟蹤騷擾?
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列出了八大類常見行為,包括:
1.監視觀察、尾隨接近
2.寄送或展示物品
3.冒用個人資料
4.不當追求
5.妨害名譽
6.以通訊方式反覆騷擾
7.歧視或貶抑言行
其中最常見的,正是透過通訊軟體、社群平台不斷傳訊、留言或私訊。
但要注意,並非有這些行為就立即成案。
法律要求行為必須「與性或性別有關」,並對特定人反覆、持續進行,違反其意願,導致其心生恐懼、不安或影響日常生活。
若是廣告推銷、債務催收等,一般不在跟騷法範圍內。
若遇到疑似跟騷,你可以這麼做:
1.盡早報警,並配合製作詳細筆錄。
2.保存所有訊息、通話紀錄、截圖等證據。
3.警方可依職權或依你申請,向行為人發出「書面告誡」,要求立即停止。
4.若騷擾持續,你或特定親屬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,獲得進一步保障。
跟蹤騷擾不是「你想太多」,也不該「忍忍就過去」。
當你感到害怕、生活受到影響時,請勇敢站出來。
法律會陪你一起面對,保護該有的平靜與尊嚴。
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諮詢,我們事務所也隨時願意為您說明,陪伴您一步步走出不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