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蹤騷擾防治法

事務所常常接到諮詢:「這樣算是跟騷嗎?」、「我該怎麼保護自己?」

事實上,跟蹤騷擾的樣態比想像中更多元,而法律已明確規範,也賦予被害人具體的救濟途徑。

哪些行為可能構成跟蹤騷擾?

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列出了八大類常見行為,包括:

1.監視觀察、尾隨接近

2.寄送或展示物品

3.冒用個人資料

4.不當追求

5.妨害名譽

6.以通訊方式反覆騷擾

7.歧視或貶抑言行

其中最常見的,正是透過通訊軟體、社群平台不斷傳訊、留言或私訊。

但要注意,並非有這些行為就立即成案。

法律要求行為必須「與性或性別有關」,並對特定人反覆、持續進行,違反其意願,導致其心生恐懼、不安或影響日常生活。

若是廣告推銷、債務催收等,一般不在跟騷法範圍內。

若遇到疑似跟騷,你可以這麼做:

1.盡早報警,並配合製作詳細筆錄。

2.保存所有訊息、通話紀錄、截圖等證據。

3.警方可依職權或依你申請,向行為人發出「書面告誡」,要求立即停止。

4.若騷擾持續,你或特定親屬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,獲得進一步保障。

跟蹤騷擾不是「你想太多」,也不該「忍忍就過去」。

當你感到害怕、生活受到影響時,請勇敢站出來。

法律會陪你一起面對,保護該有的平靜與尊嚴。

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或諮詢,我們事務所也隨時願意為您說明,陪伴您一步步走出不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