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弟姊妹特留分將刪除?民法繼承制度迎來重大變革,一次看懂修法重點
法務部近日預告《民法》繼承編修正草案,其中最受關注的,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制度。若未來修法完成,將是我國繼承制度的重要變革,也將大幅影響單身、未婚、無子女族群的遺產規劃。
1. 什麼是特留分?為什麼寫了遺囑還不能完全決定遺產?
特留分,是《民法》保障法定繼承人的最低繼承比例。即使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,表示財產全部留給特定的人,只要侵害到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,該繼承人仍可依法請求返還不足的部分。
現行《民法》第1223條規定:
* 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。
* 兄弟姊妹、祖父母的特留分為應繼分的三分之一。
也就是說,現行制度下,即使單身、沒有子女的人在遺囑中表明不留任何財產給兄弟姊妹,只要兄弟姊妹具有繼承資格,仍可能依法主張特留分,因此遺囑並不能完全排除其繼承權。
2. 這次修法重點是什麼?
本次修正草案最大的變革,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。
法務部認為,現代社會已由大家庭轉為核心家庭,成年兄弟姊妹大多已各自獨立生活,與被繼承人未必有共同生活或扶養關係,卻仍享有最低遺產保障,已與現代家庭型態不符,因此希望進一步尊重遺囑自由。
但為兼顧公平,草案也同步增訂兩項重要制度:
一是修正「遺產酌給制度」,若兄弟姊妹生前持續受被繼承人扶養,因死亡導致生活陷入困難,即使沒有特留分,仍可向法院請求酌給部分遺產。
二是新增「特別貢獻制度」,若繼承人生前對被繼承人的事業提供勞務、長期療養照護、財產給付,或對財產維持、增加有重大貢獻,遺產分割時可增加其應繼分,以鼓勵照顧高齡者,也使遺產分配更符合實質公平。
3. 修法後,遺囑的重要性將更高
若兄弟姊妹特留分正式刪除,對於未婚、單身或沒有子女的人而言,遺囑的重要性將大幅提升。
未來只要依法訂立有效遺囑,便能更自由決定財產由誰繼承,而不必再受兄弟姊妹特留分限制。同時,也可指定遺囑執行人,安排遺產管理、後事處理及財產分配方式,降低日後繼承爭議。
不過,目前法務部僅完成修正草案預告,仍須經行政院審查並送立法院三讀通過後,新制度才會正式生效。在修法完成前,現行特留分制度仍然有效,兄弟姊妹於符合法律規定時,仍可依法主張特留分。
這次修法的核心精神,在於兼顧「尊重遺囑自由」與「保障真正需要照顧的人」。未來遺產不再只是平均分配,而是更重視被繼承人的自主意願,以及繼承人實際的照顧與貢獻。若您有財產傳承等需求,建議及早做好遺囑及整體繼承規劃,也歡迎與我們事務所聯絡,讓我們依照您的意願完成財富傳承。